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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商务局提升机关后勤服务质量效益调研报告商务局提升机关后勤服务质量效益调研报告
通过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我们对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根据科学发展观理论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我厅后勤服务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1、后勤队伍思想观念相对落后,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
2、房屋设施设备等硬件已严重老化,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应当把握好后勤工作的客观规律,对症下药。坚持以人为本,采取科学措施才能促进后勤工作的不断发展,整改措施如下: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转变服务观念,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彻底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创一流服务水平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怎样服好务,关键在于人,关键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建设一支过硬的服务队伍,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我们要强调一个“新”字,突出一个“忧”字。“新”就是要认清形势、适应新环境、运用新思维、提出新举措、达到新要求。“忧”就是要对我们在体制上、机制上、工作态度上、思维观念上、知识技能上的不足有清醒的认识,对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随时可能被淘汰的危险有深刻认识,勇敢面对,对改革创新,抢抓机遇,迎接挑战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净化服务环境,树立良好商务形象
由于大院的房屋、设施、设备、管线均已进入“三高期”(高龄期、高维修期、高危险期),因此院内基础设施维护更新已迫在眉睫,我们正在制订方案、统筹安排、分步解决,在现有基础上营造优美的办公和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商务形象。
3、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健全处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强制度建设,依法依规进行管理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搞好管理,做好后勤工作的基础。因此在原有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办事效率,也提高了处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努力勤奋工作,求真务实创新,兢兢业业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后勤工作是机关工作全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保障机关驻院单位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的必要条件,也是机关大院内部的一项群众性工作,能体现组织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关怀,我们把干部职工住房、医疗保健、职工就餐、供电保水、电梯、空调运转正常,安全稳定,美化净化等工作做好了,就解除了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就会更好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投身到抓“第一要务”中去。我们把想干部职工之所想,急干部职工之所急,能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是否坚持了科学推动后勤工作发展的标准。具体地说,就是看大院是否整洁、安全?电梯能否正常运行?中央空调是否有效果?能否及时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和热腾腾的三餐?水、电、气的供给是否正常?突发事件的应对是否及时、妥当?
后勤工作的好坏与商务工作的发展关系密切,我们作为后勤服务部门从点滴小事入手,服好务,努力保障机关干部职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从而为商务工作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第2篇】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服务质量的若干思考调研报告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是税收征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税收征管部门在建立和谐社会中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近年来,特别是20__年5月1日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把纳税服务确定为税务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以来,全系统始终坚持把优化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并就此采取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较好的实效。“十一五”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将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质量的改善。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笔者对近年来全系统在纳税服务中的实践与探讨,做了一些粗略整理,并从中产生了一些粗浅的想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近年来全系统对纳税服务的实践与探讨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为纳税人在依法纳税和行使税收权利中,提供的能够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与期望的行政行为。围绕为纳税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近年来,全系统进行了大胆的实践与摸索。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截止到20__年底,全系统先后建立了53个办税服务厅,并按照综合服务、发票管理、申报纳税的分类方法对服务窗口进行了统一设置和规范。同时,通过落实“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理工作制度,为纳税人申报纳税提供了良好条件。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纳税服务规范。几年来,全系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在各项为纳税人服务的制度建设上狠下工夫。不少单位建立了“首问责任制度”、“公开办税制度”、“着装上岗制度”“文明办税制度”等制度。特别是20__年11月,结合ctais上线运行,市局对全市的岗责进行了统一规范,并于20__年8月根据税源管理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下发了《税收管理员工作规程(试行)》,使基层各岗位的职责更加清晰,工作流程更加明了,服务要求更加明确,为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强税法宣传,增强税收政策透明度。为不断提高纳税人自觉照章纳税的意识,全系统大力加强了税法宣传力度。在办税服务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咨询台、税法宣传栏,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和采取在《北京税务》杂志开辟税收论坛、纳税人信箱、纳税指南、纳税导刊栏目以及向纳税人免费发放税法宣传印刷品等方法措施,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并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新办税务登记的企业开展培训,努力增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透明度。
四是提倡公开办税,提高纳税服务意识。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文明办税、公开办税,坚持纳税人所办理的所有事物尽量集中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人所办理的具体事项尽量集中到一个窗口办理,有效提高了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纳税人希望重点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近年来,市局采取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发放调查表抽样调查等形式,对全系统在纳税服务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了解摸底。总的看,纳税人对全系统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所采取的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同时也希望我们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一是应简化发票领购手续。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通过向500户纳税人发放《纳税服务情况调查表》的形式,对我市开展纳税服务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涵盖了宣传辅导、发票领购、申报方式、“一站式”服务、办税环境、文明办税、纳税咨询、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十个方面内容。其中,一些纳税人对领购发票手续过于复杂意见比较集中。他们认为,当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过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定标准过高,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定的数量、次数不能满足 ……此处隐藏33119个字……员调度指挥不当,会影响旅客列车的正点;工务、供电等部门养护不到位,会影响旅客列车的安全。因此,铁路车、机、工、电、辆等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才能确保客运列车的安全、正点、舒适。结论
铁路运输已经是我国的运输行业中的主力军,而铁路服务质量的好与坏在其中又成为辅助性的主选因素,是群众出行时选择交通工具的很重要的一个参考。因而针对当前的当前的铁路服务质量提高是与时俱进的要求,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种体现。所以我们作为“铁路人”更要承担起自己肩负的责任,为更广的群众做好服务。
【第14篇】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查报告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查报告
根据《省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号文件精神,我县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现将我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县由民政、公安、消防、卫计、市场监督管理、老龄六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县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300人次,在6月18日至6月24日,对全县25家养老机构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大检查工作。按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要求,通过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手机检查app终端,对照养老机构进行逐一检查逐项评分。
二、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情况
我县现有养老机构25家,其中:公办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3家,民办养老院12家,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通过联合检查组逐一检查的结果,需要整改的养老院4家,鼓励进一步提升的养老院21家,合格率达到84%。主要存在问题为个别民办养老院房间使用面积不足;未配备有资质的消防管理人员;驼腰岭镇东兴养老院已完成消防设施改造,待消防部门进行验收,暂未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省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7月份,根据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情况,民政、公安、消防、卫计、市场监督管理、老龄六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县20××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全县各养老机构整改落实情况,组成联合检查组,在10月对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开展全县养老服务质量整治核查工作。8月份,委托家乐家政服务培训学校,开办2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培训养老护理员。结合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整合改造计划,我县镇、孤山子镇2家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在下半年全面开工建设。
【第15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自查报告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自查报告
根据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本中心认真依照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的《法律援助服务和质量评估参考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接待咨询方面: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援助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动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如今,基本上实现了与劳动仲裁衔接以及与司法救助的对接,与法院基本上做到互查互免。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开辟了诉前介入等法律援助程序,保证了与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畅通。此外,由于长乐没有相关鉴定机构,我们也积极协助当事人向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减免或缓缴相关鉴定费用申请,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电话,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心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意见,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及时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心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加强与兄弟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并通过走访,及时沟通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自查,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了目前我市法援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困难与不足之处,主要是:
1、中心人员力量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中心编制3人,由于调动或辞职,当前中心无人占编。中心人员依托局机关公务员进行管理运作。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中心还没有放置盲文宣传资料,也未设置电子触摸屏、闭路电视等。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情况后,没有及时给予记录,并且在与公安部门协调中,还无法做到诉前调阅、复印案件相关材料,造成法律援助资源的浪费和成本的增加。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建设,抓好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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